二審大逆轉! 南庄鄉長當選無效確定須補選
台中高分院改判苗栗縣南庄鄉長邱梓增當選無效,此案二審定讞,依地方制度法,地方選委會應該要辦理南庄鄉長補選。(記者鄭名翔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苗栗縣南庄鄉長邱梓增被控當選無效案,出現大逆轉!一審苗栗地院判邱勝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林姓樁腳雖不是邱登記有案競選成員,但總總跡象顯示他是暗樁,不但期間3次幫邱散發文宣,又介紹人進入邱的競選團隊,買票之後又立即向邱的競選團隊某成員回報,買票行為不是邱授意也是默許,判當選無效。
林姓男子被控於2018年11月24日鄉長選舉前,以每戶5000向鄰居3戶買票,要求支持邱梓增,林男被依交付賄賂罪判處1年10個月徒刑,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褫奪公權2年,邱梓增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
但對手劉月梅對邱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林男不是邱的競選團隊成員,他自己主動替邱買票,邱完全不知情,駁回當選無效之訴。
上午台中高分院改判邱當選無效,此案二審定讞,依地方制度法,地方選委會應該要辦理南庄鄉長補選。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涉嫌買票賄選的林男雖不在邱的競選團隊成員名冊中,但是選舉需要龐大的人力幫助支持,不在名冊內的支持者、暗樁很多,競選期間林至少3次幫邱去散發文宣傳單,還介紹他人進入邱的競選團隊,尤其是他買第三戶之後,立即向邱競選團隊聯繫,總總跡象,他就是邱的暗樁支持者,不是邱授意也是默許的共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