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蟲誆包養 先誆女護理上床再騙錢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網路男蟲張寅泰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女護理師,隨後誆稱欲以每月20萬元包養,成功邀約到摩鐵上床,後還騙走45萬餘元的金條與現金。張男後來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10月確定,另要賠償護理師69萬5千元,還可上訴。
45歲的張寅泰原先是汽車烤漆工,時常上UT網路聊天室找女網友聊天,再自稱是珠寶小開、3C大亨等,成功吸引不知情女網友上鉤。
本案護理師指控,男蟲前年8月自稱是經營土地買賣公司高階主管,欲以每月20萬元對價包養,給付方式並非直接給付現金,而是提供她賺錢方式,只要她願意配合,即可獲得20萬元包養費。
雙方前年10月3日首度發生性關係時,男蟲遊說護理師,要求護理師赴銀樓刷卡購買黃金,再提供信用卡簽單及收據供男蟲交給公司會計,即可透過重複申報公司帳以使公司退稅方式,換取2倍現金。
護理師為取得該筆包養費,應男蟲要求先刷卡49萬5千元購買黃金金條2條,並於前年10月13日雙方二度上床時,將黃金金條、信用卡簽單及收據,連同貸款20萬元交給男蟲。
但男蟲上床完並取得金條後開始藉口生病、會計作帳等理由拖延應付,後還搞失蹤,女護理始知被騙,怒提告。
男蟲辯稱,雙方合意成立包養契約,但已婚護理師為避免日後遭人發現有陌生男子給予金錢,才以護理師先交付金錢給自己,他再以返還借款名義加上給金錢作為包養費;且護理師大學畢業,又已出社會多年,針對雙方對談畫面均有截圖存證,顯然未受任何詐欺;男蟲也說,自己因手機故障或不在國內,才會數日連絡不上護理師,並非避不見面。
法院認為,男蟲確實詐騙護理師錢財,判賠69萬5千元;至於護理師雖又主張,男蟲佯稱包養為由與她發生性關係,故性自主權遭侵害,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但法院認定,護理師就「願被包養而與男蟲發生性行為」的動機,並無錯誤,其性自主權尚未受侵害,判男蟲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