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換現金給賭客 基隆電玩店負責人及開分員遭訴
基隆市忠一路「金優利」電子遊藝場,去年9月被檢警查獲,杜姓負責人雇用鄭姓「老鼠」,把廁所當成「密室」,兌換現金給賭客。(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忠一路「金優利」電子遊藝場,去年9月被檢警查獲,杜姓負責人雇用鄭姓「老鼠」,把廁所當成「密室」,兌換現金給賭客;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將杜姓、鄭姓及陳姓等6名開分員依「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起訴。
基隆市警局督察科靖紀小組接獲情資,經營20多年、基隆市仁愛區忠一路「金優利」電子遊藝場經營賭博,有被害人慘輸,血本無歸,暗中蒐證數月,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警9月20日深夜11時許搜索「金優利」電子遊藝場,查扣幸運8線、水滸傳、世界選手等69台機台,並將杜姓負責人、鄭姓「老鼠」(俗稱換錢給賭客者)、陳姓等6名開分員與張姓等24名賭客依法究辦。
起訴書指出,賭客進入「金優利」店家後,持現金與陳姓等開分員,依一定比例開啟機台分數後,賭客再以開分押注分數,與遊戲機台對賭,如押中可贏得不等倍數押注分數,若未押中,押注分數則歸店家所有。
賭客欲結清分數時,由開分員負責洗分,兌換等值積分卡,客人再將積分卡自行帶回,如欲換現金,將積分卡給陳等6名開分員。
陳等開分員就會聯絡鄭至遊藝場,把廁所當成「密室」;由鄭先把現金放在廁所內水箱上衛生紙盒內,再由賭客進入廁所拿取所兌換的現金。
陳等6名開分員供稱,以月薪2萬、3萬不等代價受雇杜,在店內負責開分、洗分、結帳、清點現金等工作;24名賭客也有多人指證,與鄭姓「老鼠」如何兌換現金。
不過,杜否認雇用鄭與陳等6人,及換現金給賭客。由於陳等6名開分員與賭客指證歷歷,檢方因此依「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將杜、鄭及陳等6名開分員起訴;另24名涉犯賭博罪的賭客,則全獲檢方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