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長治鄉長一家3口涉收回扣 夫妻判8年兒子判3年6月
前長治鄉長許玉秀。(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前長治鄉長許玉秀與配偶劉富榮、兒子劉信宏涉嫌收受回扣,進行工程及活動之圍標,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決許玉秀、劉富榮夫婦各處有期徒年8年,兒子劉信宏及公務員李鎮衛各判處3年6個月徒刑,會計陸甚蓉、辦理人員何長恩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前長治鄉長許玉秀涉嫌在任內辦理長治鄉道路工程及研習活動時,與丈夫劉富榮、兒子劉信宏及公務員李鎮衛合謀讓特定業者能以逼近底價的方式,進行圍標及取得長治鄉各項工程及活動標案,事成後再收取標案的1成餘的賄款,全案判決後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