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會叫喚!重槌、掌摑2歲幼兒至死 狠心保母起訴
橋頭地檢署。(記者蔡清華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徐姓保母,受託24小時照顧2歲的羅姓幼童,今年4月間僅因不理會其叫喚!將幼兒帶至浴室前,連續掌摑重槌約15次,至幼兒嘴角流血、顱骨粉碎性骨折,隔天清晨發現幼兒全身僵硬冰冷送醫已迴天乏術,徐雖與家屬達成和解撤告,橋頭地院仍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徐為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以擔任保母為業,今年3月12日起受羅姓夫婦委託,以每月2萬5500元24小時在徐住處負責照顧未滿2歲幼兒。
今年4月23日9時許,因羅童不理會徐叫喚,徐將其帶至浴室前,先以右手連續用力打羅童臉頰5次,再以左手將其壓在其膝蓋上,以右拳連續重槌頭頂約10次。
當時羅童因而面部朝下撞擊地板,導致嘴角流血、顱骨粉碎性骨折、顱腦損傷、寰枕關節脫位等傷害,徐因當下僅幼兒受有嘴角流血之傷勢,而未將其送醫救治。
直到隔日清晨5時30分許,徐前往3樓房間查看,才發現羅口吐白沫、嘴角流血、身體僵硬冰冷且無反應,緊急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幼兒已無呼吸心跳而死亡。
橋檢指出,徐女事發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告訴人並具狀撤回告訴,但她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嫌,應依法就傷害致死罪之法定刑度加重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