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改配偶欄交往櫃姐被妻抓 又挨小三反撲怒告
人夫塗銷身分證配偶欄與櫃姐交往被妻抓,櫃姐反撲怒告人夫。(情境圖)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已婚張姓男子於前年網交櫃姐,為隱瞞已婚身分,變造修圖翻拍的身分證,涉嫌塗銷配偶欄妻子姓名,不料,2人交往不到1年就被張妻發現、提告,櫃姐發現被騙還被告,怒提告張偽造文書,向張男求償30萬元,高雄地院審結,依犯行使變造準特種文書罪判張男30日拘役確定,同時獲賠5萬元,民事部分仍可上訴。
被告不否認翻拍身分證並變造,但在法庭上辯稱只是玩笑,況且妻子會在臉書上貼照標註他,櫃姐也曾參加其家庭聚會,他的表妹曾說過嫂嫂怎沒來?主張櫃姐應知他已婚,認為櫃姐因身心煎熬求償,不是因其身分證變造有關,拒絕賠償櫃姐。
據調查,被告張男和櫃姐於2017年5月透過網站交往,她曾要張男出示身分證,確認是否單身,但他拍下身分證後,涉嫌用電腦修圖軟體塗掉配偶欄名字,再回傳疑刻意隱瞞已婚身分,雙方交往至去年3月才發現,但仍被張妻發現,堅持提告妨害家庭。
櫃姐認為張男涉偽造文書,才讓她誤判揹上「小三」之名,怒告張男求償30萬元,被告應訊坦承有變造身分證,刑事部分,法官認為被告大費周章,使用修圖軟體塗銷身分證後的配偶欄內容,顯然有刻意隱瞞已婚身分企圖,高雄地院依行使變造準特種文書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定讞,民事部分,判張男應賠櫃姐5萬元,此部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