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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元非賄款 屏東前議員對張平原提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

    前屏東縣議員張金文以涉賄為由,對現任議員張平原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判張金文敗訴。(記者李立法攝)

    前屏東縣議員張金文以涉賄為由,對現任議員張平原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判張金文敗訴。(記者李立法攝)

    2019/11/22 08:5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議員張平原被同選區最高票落選的前議員張金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張金文認為張平原透過樁腳發放現金動員造勢涉嫌賄選,張平原強調每人200元是餐費,非賄選行為,法官認為9名老人會成員收到的200元並非賄款,判張金文敗訴,可上訴。

    張金文主張,張平原透過李姓樁腳發給9位老人會成員各200元,要求參加張平原競選總部舉行的造勢活動,並支持張平原當選,顯然已構成賄選行為,理應當選無效。

    張平原強調,李姓男子並非他的競選團隊成員,該200元是參加造勢活動的餐費,並非賄選行為,縣議員選舉賄選對價一般行情均在1000元以上,200元實不足以影響選情。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李男邀請9位老人參加張平原造勢活動,言明200元是吃東西買便當的費用,又是在廣場上交付,與一般行賄多半暗地進行的認知有落差,況且200元能否達到買票目的並非無疑,接獲檢舉的檢警單位也無法證明李男是張平原的競選團隊成員,張金文訴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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