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黃婉如被控對員警拳打腳踢 一審判刑4月
桃園市議員黃婉如(紅圈處)因妨害公務罪被桃園地方法院判處四月有期徒刑。(記者周敏鴻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去年10月10日在桃園市政府升旗典禮上,警方驅離上台抗議「藻礁已死」的民眾,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黃婉如與警方衝突,被桃園地檢署因她對員警拳打腳踢,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她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中午宣判她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還能上訴。
去年10月10日上午8點多,桃園市長鄭文燦主持國慶升旗典禮時,市長參選人朱梅雪等人衝上台抗議「藻礁已死、何來國慶」,還有人試圖靠近鄭文燦,警方緊急衝上前驅離,當時人在台上的黃婉如,為了制止警方驅離抗議民眾,與執勤員警發生衝突。
桃園地檢署8月間依妨害公務罪嫌將黃婉如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處她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還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