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3歲混血少女入獄 林依晨前男友聲請再審被駁回
藝人林依晨的前男友鄭家堯。(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林依晨的前男友鄭家堯,被控多次性侵13歲混血少女,被判刑7年半定讞,今年4月入監後,現仍於台北監獄服刑中,他自認清白,在獄中仍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但高院認為他不符合再審的條件,已駁回。
2013年間,鄭家堯因騎單車結識混血少女的父親,後來被控趁教少女功課獨處時,多次猥褻及性侵少女,另趁載少女前往礁溪遊玩時,在飯店內與少女性交、於車上口交。
鄭家堯出庭時僅承認與少女出遊,否認曾發生親密關係,反指少女父親向他借17萬5千元未還,不滿被他催債,少女才幫父親出氣,指控他性侵。
士林地院審理後不採信鄭家堯的辯詞,認定「礁溪事件」屬實,判他2年8月徒刑;上訴二審後,高院認定他在少女及他的住處中,共與少女性交4次,且少女事後曾向閨密泣訴遭性侵,加重改判他7年6月徒刑;今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