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杏出牆還鬼扯「被長官性侵」 人妻涉誣告
A女為了撇清關係,向媒體投訴「邱男灌酒並性侵女部屬」,但A女因鬼扯,被邱男提告誣告,獲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情境照)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邱姓男子與同事已婚A女發生2次婚外情性關係,A女丈夫知情後,怒告邱男、A女妨害家庭,A女為了撇清關係,向媒體投訴「邱男灌酒並性侵女部屬」,結果A女丈夫撤告,僅A女因鬼扯被邱男提告誣告案件,獲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
檢方說,邱男與A女在同一間公司上班,邱男明知A女是有夫之婦,仍與A女相約在2014年到2016年間兩度上汽車旅館偷情。事後A女丈夫知情,怒告邱男、A女妨害家庭等罪嫌。
A女為了撇清與邱男的婚外情關係,2016年8月間向媒體投訴,指控邱男「2年前在虎頭山公園灌酒性侵女部屬」、「搬出長官地位作為要脅」、「隨後就常以餐會等藉口將女部屬約出性侵」、「將偷拍影片做為威脅,脅迫女部屬就範並不得報警」。
邱男氣得提告A女誣告,檢方說,邱男、A女妨害家庭部分,因A女丈夫已與邱男、A女和解並撤告,已予邱男、A女不起訴處分。但A女涉嫌誣告案件,罪證明確,但考量她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又沒有前科紀錄,已予她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