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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照保母毆打、燙傷男嬰被訴 判決結果出爐

    男嬰父親陳男(中)今親自聆判(記者溫于德攝)

    男嬰父親陳男(中)今親自聆判(記者溫于德攝)

    2019/11/14 11:29

    首次上稿 11:29
    更新時間 12: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蘇姓無照保母照顧陳姓夫妻所生的男嬰,但保母被控毆打男嬰,另在幫男嬰洗澡時未注意水溫太高就將男嬰浸泡在熱水中,害男嬰全身二至三度燙傷;遭檢方起訴。士林地院審結,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9月,可上訴。

    男嬰父親聆判後表示無法接受保母僅被判9個月徒刑,且若小孩可以完全復原健康,不要說9個月,換做3年他也願意進去關。

    起訴指出,保母去年2月受託照顧剛滿月的男嬰,同年4月13日,保母因男嬰哭鬧竟賞巴掌,害男嬰右臉挫傷瘀青;隔日晚間保母幫男嬰洗澡時,未先試水溫便將男嬰放進熱水中,直到自己也燙到,才趕緊為男嬰沖冷水並送醫,保母事後被依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等罪起訴。

    至於男嬰則背部、臀部、腿部等處二至三度燙傷,占體表面積13%,經醫院燙傷加護病房救治,目前仍穿彈力衣壓迫治療。

    全案上月17日開庭時勘驗男童近期行走影像。公訴檢察官直言,男童左腳拇指已經變形導致走路不穩,達到重傷害程度。

    但保母的律師認為,男童目前1歲9個月大,行走符合學步期狀況,左腳姆指跑步時也能服貼地面。

    男童母親則哽咽地說,身為新手父母因戒慎恐懼,才委託月子中心介紹保母照顧兒子,未料信賴託付換來現在不聞不問,且兒子事後無法睡過夜,半夜不時會被痛醒,但為了兒子好,不管再熱再悶都得穿壓力衣、襪,「作為父母的他們不知這條沒有盡頭的路何時可以結束。」

    男童母親同時求法官重判保母,畢竟無論蓄意還是過失,都將是小孩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

    保母庭末辯稱,事發後有關心男童,但男童父母要她交代自己行蹤與父母住處,讓她非常害怕,且雖然做錯事但絕非故意,至今仍默默追蹤男童父母的臉書,以關心男童恢復請況,並願意認真工作賠償損失。不過保母庭後拒絕受訪,快閃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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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母上月17日離庭後閃避媒體鏡頭拒訪。(資料照)

    保母上月17日離庭後閃避媒體鏡頭拒訪。(資料照)

    男嬰遭燙傷。(家屬提供)

    男嬰遭燙傷。(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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