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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被「章魚」告誹謗判無罪 法官:無法辨識TAKO身分

    張男以章魚圖貼在群組互動,難以辨識其真實身分,法官認為烏女辱罵TAKO並不構成公然侮辱,判無罪。(記者李立法攝)

    張男以章魚圖貼在群組互動,難以辨識其真實身分,法官認為烏女辱罵TAKO並不構成公然侮辱,判無罪。(記者李立法攝)

    2019/10/23 08:3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男以「TAKO」身分與網友互動,因不滿烏女在群組詆毀他,憤而提告;法官認為TAKO是網路虛擬身分,張男以章魚圖貼在群組互動,難以辨識其真實身分,烏女辱罵TAKO並不構成公然侮辱,判無罪,可上訴。

    張男以「TAKO」身分在Line群組與451位網友互動,今年1月間,因烏姓女網友在群組上辱罵TAKO是「瘋狗」等語,張男氣得控告烏女公然侮辱;烏女則辯稱,她因為在群組內揭發詐騙真相時遭「TAKO」攻擊,才貼文回擊,並非故意污辱「TAKO」;但仍被檢方起訴。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張男並不認識烏女,雙方也無任何關係,張男以「TAKO」作為其在網路世界中的虛擬身分,並無揭露任何足以辨別「TAKO」使用者在真實世界中的個人資料,烏女雖在眾人得共見共聞的群組對「TAKO」發表涉案言論,但難以認定已影響到張男在真實世界的人格評價,自不能逕對烏女以刑法公然侮辱罪相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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