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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變分屍 兇嫌逃死辯:只勒脖3分鐘不是故意

吳茂騰一審逃過死刑,大多都坦承犯行,唯一的爭執是他自稱只有勒張女3到5分鐘。(記者王捷翻攝)

吳茂騰一審逃過死刑,大多都坦承犯行,唯一的爭執是他自稱只有勒張女3到5分鐘。(記者王捷翻攝)

2019/10/03 11:03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因為不滿外遇對象要分手,吳茂騰勒死張姓舞廳小姐還分屍,還強調他只勒住張女脖子3到5分鐘,是殺人不確定故意,而不是故意殺人,不過法官依據法醫證詞,認為張女舌骨骨折,必須要要大力壓制15分鐘以上,認為吳茂騰的辯詞不可信,不過法官認為吳茂騰在犯後態度良好,有教化可能又沒前科,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今年1月吳茂騰分屍張女後,又與4位女友交往,警方在2月持拘票逮捕吳茂騰,起初吳茂騰不願承認犯案,最後才向警方供出埋屍地點,這個舉動被法官認為,吳茂騰的犯後態度良好。

台南地院指出,在審理期間,吳茂騰對犯行都坦承,只是爭執他勒張女脖子的時間,大約是3到5分鐘,並沒有勒15分鐘,並非是故意殺人,張女舌骨斷裂,可能是因為分屍時不小心壓到。

但是,法醫認為,如果沒有以一定的力道壓住脖子15分鐘以上,舌骨不會骨折,另外在分屍時,也沒有壓住舌骨的必要,讓法官認為吳茂騰的證詞不可信,另外,調查證據中也顯示,吳茂騰勒死張女後,又用電話充電線纏繞張女脖子兩圈繼續勒,確認張女死亡,可以證明吳茂騰不是消極的等張女死亡。

不過,法官認為吳茂騰沒有前科,也坦承犯罪,有良好教與與職業,雖然手段慘忍但是有教化可能,因此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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