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幫南方澳大橋檢測2次 105年才發現是港務公司管轄
台灣港務公司昨坦言,自87年南方澳跨港大橋完工後由基隆港務局管理,到101年基隆港務公司接手,總共21年都從未針對該橋進行橋檢。(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蕭玗欣、鄭瑋奇/台北報導〕南方澳跨港大橋斷橋索命,台灣港務公司昨坦言,自87年跨港大橋完工後由基隆港務局管理,到101年基隆港務公司接手,總共21年都從未針對該橋進行橋檢,等於違反交通部至少每4年橋檢一次的規定。
交通部97年底針對公路總局及高公局7000座橋梁訂定公路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規定每兩年進行一次橋檢,特殊如斜張橋、脊背橋、車行吊橋等,其檢測可參照設計廠商提供的維護手冊規定辦理。其他如地方縣市政府、航港局以外單位管轄的橋樑若未自訂檢測規範,應要依照公路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辦理。
據了解,宜蘭縣政府與港務公司多年來都誤以為該橋是由縣府所轄管,直到105年健行科大進行橋檢時發現管轄單位為港務公司,並告知縣府,縣府這才發文通知港務公司權責。港務公司才會編列500萬預算打算在109年進行橋檢。
港務公司坦言,自101年接手管理南方澳跨港大橋後,港務公司從未針對該橋進行獨立檢測,直到105年收到宜蘭縣行文,才知道縣政府有做檢測,因此就依該檢測結果作後續管理。不過據交通部調查發現,自跨港大橋87年完工後,當時負責管理的基隆港務局(港務公司前身),以及後來接手的基隆港務公司都曾未做過橋檢。但宜蘭縣政府在103年、105年都有委託健行科大進行檢測。
更扯的是,港務公司連105年以前由誰負責檢測橋梁、多久檢測一次都不知情。
港務公司也表示,105年的檢測經費不是港務公司出的,但是否有公路總局補助,還要再查。
為何其他16座橋樑港務公司都有做檢測及維管,卻獨漏南方澳跨港大橋?發言人王派峰並未交代清楚,僅表示南方澳跨港大橋是非常特殊的案例,過去是由省政府撥錢給宜蘭縣政府蓋橋,之後由基隆港務局負責管理,港務公司改制後認為該橋不在港區管制區內,使用者也都是宜蘭縣民,應該由宜蘭縣政府管轄,但宜蘭縣政府認為財政無法負擔後續維護管理,因此仍由港務公司管理,自101年到108年共投入1300萬維護保養。港務公司是直到105年收到公文才知道宜蘭縣政府有做橋檢。
王派峰表示,這座橋的維護管理港務公司責無旁貸,但是檢測跟維護管理是兩碼子事;港務公司已規劃1年內完成17座橋樑的檢測作業。不過林佳龍已指示,港務公司倘無檢視及維修橋梁能力,可請公正第三方如技師公會協助,努力縮短到在3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