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高鐵300萬案 告發人林國慶、黃越宏質疑檢方移轉管轄
針對陳明文300萬元案,黃越宏(左)、林國慶(右)今天下午到嘉檢出庭說明。(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立委陳明文在台灣高鐵上遺失300萬元,雖然失而復得,法治時報負責人黃越宏及前立委林國慶分別向檢方告發陳明文涉犯洗錢防制法之特殊洗錢等罪嫌,嘉義地檢署今天下午傳喚黃、林兩人到庭說明,兩人在開庭前質疑,檢方將本案從台北地檢署移轉管轄至嘉檢,哪有告發人配合被告的道理?除要求檢方對外說明,也籲檢方發揮道德勇氣辦到底。
對此,嘉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說,黃越宏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此案,台灣高等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審酌本案相關人戶籍多設在嘉義縣市,且陳明文從嘉義高鐵搭車北上等因素,嘉檢的管轄較多,因而將本案移轉管轄至嘉檢偵辦;嘉檢承辦檢察官傳喚黃越宏、林國慶兩位告發人,以釐清告發內容是否構成相關適用法條。
陳明文的委任律師陳澤嘉日前受訪強調,全案交由司法調查證明清白。
黃越宏、林國慶分別由嘉檢檢察官江炳勳、姜智仁開庭訊問,約2、30分鐘後,林、黃先後步出偵查庭。嘉縣山區立委參選人王金山也到場為檢方加油,籲辦案勿枉勿縱。
林國慶說,此案傳出300萬元是由陳明文大姊的兒子帳戶分次領出,陳明文和妻子自己有錢,此案卻是外甥借錢給舅舅,再由舅舅拿給表兄弟開店,且不一次領出,還分批領,不合常理,因此他請檢方詳查。
林國慶也說,希望檢方調閱案發後陳明文的通聯記錄,追查有無與特定人士密切聯絡,他也質疑上週五陳明文、陳政廷父子兩位被告及陳妻廖素惠、陳明文大姊及兒子等3位證人到案說明,通常人證不會第一次出庭,為什麼可以這樣?令人納悶。
黃越宏表示,陳明文疑涉特殊洗錢罪,因300萬元來源不明、數量不相當(與收入)、分批探領逃避金融管制,如是陳向親屬借貸,親屬也要交代來源,陳向檢方供述300萬元是向親友借貸是要製造「斷點」,盼檢方追查到底。
黃越宏強調,他接獲民眾爆料,300萬元疑為立委選舉的3支大型選舉看板「補貼」費用,而300萬丟在高鐵未取,疑為對方對「補貼金額」有意見而未拿取,他希望檢方查明。
檢方上週五傳喚陳明文、陳政廷父子等5人說明,據了解,陳明文等家人一致表示,300萬是親友間借貸,因陳政廷想到菲律賓投資經營珍珠奶茶,因此先將該款項挪給陳政廷使用。嘉檢為偵辦本案,由主任檢查官郭志明及承辦檢察官江炳勳等人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嘉縣山區立委參選人王金山到嘉檢為檢方加油,籲辦案勿枉勿縱。(記者丁偉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