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趁「從後面來」偷拍 渣男索錢未果上傳「豬哥公會」GG

林男偷拍性愛影片,索錢未果竟恐嚇江女,後來竟真的將影片上傳LINE群組「豬哥公會。(情境照)

林男偷拍性愛影片,索錢未果竟恐嚇江女,後來竟真的將影片上傳LINE群組「豬哥公會。(情境照)

2019/09/22 12:5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林姓男子與江姓女友交往期間常到台中各摩鐵歡愛,趁愛愛「從後面來」時偷拍性愛影片,兩人後來分手,林男索錢未果,竟恐嚇稱「再不出面處理,整個台灣都看到」,見江女不理會,竟真的將影片上傳LINE群組「豬哥公會」,江女憤而報警,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妨害秘密罪嫌判林8月徒刑,得易科。

判決書指出,有妨害自由前科的彰化市林姓男子,前年底認識江女後,雙方交往約4個月,期間在台中市多家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林男竟趁著江女呈背對姿勢時拿出手機偷拍性愛影片。

兩人分手後,林男為逼江女出面並藉機索討金錢,分在去年3月6日、8日,以手機傳送訊息「不敢接不回我開始把照片當廣告應該很多人要看」「現在開始每半小時沒來處理每半小時傳一個網站」、「再不出面處理妳家人及好友整個台灣都看的到」。

林男見江女始終沒有回應,竟將偷拍的影片、照片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上傳到群組「豬哥公會」,江女經友人告知憤而提告,林到案時坦承在兩人歡愛時拍攝影片,辯稱江女都知情,但檢方勘驗影片後,發現林趁江女背對時,將手機拿出拍攝,等江女轉正面時隨即把手機拿開拍攝天花板。

因此判定,若拍攝影片取得江女同意,不需將手機放置一旁,不採信林辯詞,全案分依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散布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判4月、6月徒刑,應執行8月,得易科24萬元,全案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