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挫折帶兩幼子赴黃泉 尋短父被訴求處20年重刑
黃姓男子因婚姻挫折帶兩幼子燒炭赴黃泉,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黃男並求處20年重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1棟公寓大樓在今年6月26日凌晨發生父子3人燒炭尋短命案,3人經送醫急救,其中29歲黃姓父親急救後恢復意識,5歲兒子與6歲女兒急救無效不治。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黃男為婚姻挫折燒炭尋短、剝奪1對子女生命權,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求處20年重刑。
檢方調查,29歲的黃姓男子是5歲黃姓男童與6歲黃姓女童的父親,黃男明知這1對子女都是稚齡兒童,因為自己婚姻挫折,竟萌生帶1對子女尋短的壞念頭。
今年6月25日深夜11時許,黃男在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的公寓住處,利用1對兒女熟睡時,把臥室內的門窗以膠帶封住,在房內燃燒炭火,黃男也躺臥在臥房,使得黃男的1對兒女遭受一氧化碳中毒後窒息死亡。直到6月26日凌晨零點許,有民眾發現黃男房間散發燒炭煙味,大樓管理員報警處理,警、消人員才發現父子3人躺臥於房間內,3人被送醫後,黃男獲救存活;其1對子女不幸身亡。
檢察官陳冠霖調查認為,黃男因婚姻挫折、萌生死意,雖與一般為情、為財而殺人的犯行有別,然被告身為成年人,也是受害1對子女的生父,本應善盡保護教養之責,遇生活困境應以正面積極心態尋求合法手段解決,竟將人生剛起步且無尋短念頭的子女一起帶赴黃泉,剝奪子女2人生命,誠屬法所難容,請法官依殺人罪、兒少福利法等罪加重量處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