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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旅行社名號招搖撞騙 前業務詐財86萬遭訴

新北地檢署依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罪起訴藍女。(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依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罪起訴藍女。(記者陳慰慈攝)

2019/08/29 11:4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6歲藍姓女子曾任旅行社業務,積欠另一旅行社郵輪出團費,竟向友人誆稱是旅行社股東,能購買機票賺差價,盜刷友人信用卡85萬元,之後又透過LINE招攬韓國賞楓遊,詐取張女1萬元訂金,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罪起訴藍女。

藍女曾在台北市一間旅行社擔任業務,2017年間離職,離職後仍在外招攬客人,去年7月,藍女招攬約100名客人搭乘麗星郵輪,但直到出團前都沒付團費,因此向在日本旅遊的許姓友人謊稱,是旅行社股東,有以25萬元購買機票轉取差價的機會,致使許男誤信將信用卡正、反面翻拍傳送給藍女,藍女於是在旅行社信用卡持卡人授權書上偽造許男簽名,傳真盜刷許男85萬元用以支付積欠旅行社的團費。

去年8月間,藍女又在LINE刊登去年11月15日出團「秋楓韓國5天」、「10999+小費1000」廣告,張女看到後打算帶母親出遊,心動與藍女聯絡,藍女因此至張女家中收取1萬元訂金,並在收據上盜蓋先前任職旅行社印章,出發前一個月,張女追問藍女行程內容,藍女卻藉故推託,也不退還訂金,張女致電旅行社才驚知藍女早已離職,怒而提告。

庭訊時,藍女辯稱有請許男先幫她代付積欠旅行社的遊輪團費;張女的韓國團,因人數不足才沒有成行,檢方依據LINE對話紀錄,許男曾傳訊:「機票先暫時不要買好了,等我回去了解再說」,認定許男表示不同意刷卡,藍女先前任職旅行社負責人也證稱,藍女2017年間就已離職,檢方因此認定藍女犯行將她起訴,而藍女則在法庭上先還了張女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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