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匪自稱有愛滋 持刀強奪女子200元、2支手機
陳男涉嫌持刀於桃園區搶劫女子,成功得手200元及2支手機,桃園地檢署今起訴陳男。(記者魏瑾筠攝)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50歲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今年7月間涉嫌持刀於桃園區強盜女子,放話「不交錢財殺死你」,還聲稱自己有愛滋病,使邱女心生畏懼,成功得手200元及2支手機後,揚長而去。桃園地檢署今偵結,認陳男涉犯強盜罪嫌重大,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50歲陳姓男子去年7月才因毒品案假釋出獄,並於今年3月保護管束期滿,但陳男不知悔改,今年7月10日凌晨4點17分,他因缺錢花用,見邱女在桃園區大業路一段某處使用手機,上前強奪邱女左肩上的包包,還持刀抵住邱女脖子,喝斥「不交錢財殺死你」等,讓邱女交出200元,他又見女子拿出手機,恫稱「我有愛滋病」,搜刮邱女的2支手機後騎車離開。
隨後陳男將搶來的2支手機,向黃姓男子抵押借款500元,並將其中217元拿來購買香菸,警方獲報,根據監視器循線查獲陳男。
陳男於警方偵訊時坦承犯案,但於檢察官偵查時,卻又改口稱沒有持刀恐嚇,而被害邱女指證歷歷,黃男也證稱陳男有拿2支手機抵押換500元事實。
訊後,檢方依雙方證詞、監視器畫面、搜索扣押筆錄及犯案水果刀等,認陳男涉犯強盜罪嫌重大,且因陳男在有期徒刑執行後的5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建請法官加重其刑。至於陳男犯案水果刀、犯案所得700元,除200元發還邱女,其餘均依法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