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檳榔突電擊重傷 幕後凶手是台電
台電設置電線桿有疏失肇禍,被高雄高分院判賠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林姓農民在檳榔園,持長枝剪收割檳榔,卻被台電設置路旁的高壓電擊受傷,要求賠償146萬元,高雄高分院認定電力設備未與檳榔樹保持安全距離,判賠50萬元定讞。
林男指出,他在屏東縣萬巒鄉土地栽種檳榔樹,台電卻擅自在該土地設置4支電桿及高壓被覆線。2015年7月8日,他持長枝剪收割檳榔遭電擊,造成右側腹壁、肩膀及右手等處燒傷,1年無法工作。
他說,台電設置電力設備時,疏於注意應保持與檳榔樹間維持相當之距離,要求台電屏東營業處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及減少勞動能力損等共146萬元。
台電則指稱,電力設備設置在道路邊緣,與地面垂直距離達6.5公尺,與林所栽種檳榔樹水平距離達1.6公尺,均符合「電業供電線路設置規則」規定安全距離,並每年巡察檢驗2次以上,否認有缺失。
合議庭法官調查,台電未依規定另以合適材料或裝置將導體(線)與樹木隔開,以避免導體(線)因磨擦及經由樹木接地造成損害,或要求林修剪檳榔葉或自行修剪檳榔葉,事故當不至發生,認定有疏失,但賠償金額比原審少4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