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起床的不是鬧鐘... 他都被老婆踹醒淚灑警所
陳男向警方哭訴,叫他起床的不是鬧鐘,吳妻都用腳踹叫醒他,讓他覺得很沒尊嚴。(情境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男子與吳姓妻子在常因經濟問題口角,今年討論離婚時,吳婦當著子女的面前數落陳男沒用,讓陳男玻璃心碎,衝到警所喊遭家暴,他哽咽向警方供稱,不僅在兒女面前抬不起頭來,妻子都用腳踢他起床,讓他覺得很受傷。原本陳男想告家暴,但是事後撤告改告妻子用離婚恐嚇他,不過檢察官認為,這都是陳男的單一證詞,且吳婦沒有做出實質的傷害,所以做出不起訴處分。
年近半百的陳男與吳妻,因為兒女教養與經濟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妻子甚至直接攤牌再也受不了,決定要離婚,不過陳男不願讓10多年的婚姻告吹,不願面對此事,沒想到吳妻卻氣憤數落陳男一頓,還在兒女面前酸陳男沒用,說道氣憤處還撲上來抓陳的頸、背,但陳不敢反抗。
陳男向警方哭稱,更難過的是叫他起床的不是鬧鐘,吳妻都用腳踹叫醒他,讓他覺得很沒尊嚴,在兒女面前也抬不起頭,今年4月妻子又向他講到離婚的事,他也不受了精神虐待,所以才會向警方提出家暴、傷害。
不過後來陳男認為,提告恐嚇比較嚴重,因此撤銷家暴告訴改告恐嚇,但是陳男沒想到要構成恐嚇的要件比家暴嚴謹,加上陳男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吳妻也未做出實際傷害的行為、言語,因此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