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蘋果盤商詐櫃姊1億多 神鬼百貨樓管判刑22年
新光三越樓管黃志峯冒充蘋果電腦盤商詐騙1.1億元,今遭判刑22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新光三越百貨樓管黃志峯,冒充蘋果電腦盤商,誆稱有暢通銷售管道,說服櫃姊與親友出借信用卡投資,再利用百貨公司舉辦消費滿額贈禮機會,大賺刷卡折扣暴利,黃還因此被法雅客採購副理徐意騰視為大客戶,同意先取貨後付款。台北地院審結,認定黃不法所得1億1216萬餘元,今依40個詐欺罪重判有期徒刑22年,可上訴。
至於黃志峯女友陳品瑜,因幫忙提貨也被視為共犯,同樣被依詐欺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徐意騰因違反法雅客「銀貨兩訖」規定,讓黃先取貨後付款,導致法雅客損失782萬元,被依背信罪判刑10月,緩刑2年,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均得上訴。
起訴指出,2016至2018年4月間,黃志峯利用百貨公司舉辦刷卡滿贈禮,與歲末推出「卡利HIGH」等促銷活動機會,陸續借來信用卡購買高價商品,換取鉅額刷卡折扣,再低價轉賣商品獲取暴利,卻因簽注運動彩券虧損2900萬餘元,因而冒充蘋果電腦盤商、貿易商,甚至是軍火商,吸引多位櫃姊與親友掏錢,或出借信用卡供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