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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陳伯謙辯詞一變再變 法官都不採信

台北市華山草原「野居草堂」分屍命案今天宣判,凶手陳伯謙(左)性侵、勒斃高姓女學員後,肢解成13塊分裝為7袋,棄置陽明山區,台北地院今判陳死刑。(記者廖振輝攝)

台北市華山草原「野居草堂」分屍命案今天宣判,凶手陳伯謙(左)性侵、勒斃高姓女學員後,肢解成13塊分裝為7袋,棄置陽明山區,台北地院今判陳死刑。(記者廖振輝攝)

2019/08/05 22:1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華山草原「野居草堂」分屍命案今天宣判,凶手陳伯謙性侵、勒斃高姓女學員後,肢解成13塊分裝為7袋,棄置陽明山區,台北地院今判陳死刑;判決指出,陳伯謙偵審期間辯詞一變再變,辯說怕草屋被拆才性侵洩憤,割下乳頭、下體是為了排解和死者的冤仇,又說是人不是他殺的,是被真凶美籍華人ERIC威脅幫助分屍、棄屍。這3大辯詞都被北院合議庭認定與證據不符,不予採信。

判決指出,陳伯謙在偵查時先坦承殺人、竊盜、損壞及遺棄屍體,但否認性侵高女,辯稱:「我是在高女死後,才以手指插入A女下體」,但之後又在偵查中改口說:「我想到說野居草堂會被拆掉,一時很氣憤,於是戴上保險套後,硬把陰莖塞入高女屍體陰道內,抽動到射精為止」。但驗屍鑑定報告認定高女被性侵時仍有心跳,並非死後辱屍。

將乳頭、下體製成標本部分,陳伯謙去年8月被起訴、移審台北地院時辯稱:「我不是為了要製作標本,只是想要將割下來的乳房和下陰部,埋在草堂旁邊,挖個洞種樹,以化解我與高女之間的冤仇」,推翻原本的製作標本供詞,法官認為新說詞不足採信。

對於殺害高女方面,陳伯謙今年1月在準備程序庭時,改口宣稱凶手另有其人:「高女是遭一位英文名字叫Eric的台灣男子殺害,我只是被Eric威脅,幫忙分屍及棄屍」,合議庭根據卷內相關證據後,認為這3項辯詞都不可採信,認定他惡性重大至極,有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量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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