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15元奶茶被判拘役15天 罰金夠他買1000瓶奶茶
奶茶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潘姓男子去年到新北市全家便利商店竊取市價15元的一瓶奶茶,被店員發現仍不理會逕自離去,潘辯稱是精神不濟,突然忘記才如此,高等法院不採信其辯詞,今依雨盜罪判潘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15000元定讞;潘為偷竊,犯行付出慘痛代價,該筆罰金足足可供他購買1000瓶奶茶。
從事服務業的潘男,於去年9月25日上午9時50分,到新北市全家超商一家門市,趁店員不注意之際,從手竊取冷藏櫃上的350ML容量的15元奶茶,裝做若無其事,逕自走出該超商外。
店員發現潘男並未拿錢要替奶茶結帳,大聲叫喊「先生!先生!」,但潘男置若罔聞,未轉身或停留,即快步走出門外。事後,全家超商檢具監視錄影畫面,對潘男提告。
潘男承認進入超商拿走奶茶,但辯稱是精神不濟,才會突然忘記帶諓結帳,當時他要把手機押在超商,但店員不理會他講話。
不過,高院勘驗監視畫面發現,潘男拿取奶茶離開超商之前,並未告知店員忘記帶錢或提供手機抵押,且不理會店員呼喊,即逕自離開超商而去,認定他根本無付款意願,有竊盜故意,其辯詞不足採信,今判他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15000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