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胸作法10年還指侵「檢查墮胎」 廟祝被判賠女碩士百萬
女碩士「小芬」高一起就慘遭母親乾爹陳姓廟祝「揉胸作法」,甚至以「檢查是否墮胎過」為由將手指插入小芬下體,10年間共遭猥褻、性侵50多次,除了告陳男妨害性自主,並求償精神撫慰金,苗栗地院民事庭判陳男須賠小芬10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女碩士「小芬」(化名)從高一起就慘遭母親的「乾爹」陳姓廟祝性騷擾,不僅當著母親面揉胸作法稱「補運」,甚至以「檢查是否墮胎過」為由,以手指插入小芬下體;小芬指控於10年間,共遭猥褻、性侵50多次,除了告陳男妨害性自主,並求償精神撫慰金,苗栗地院民事庭判陳男須賠小芬100萬元。
法官調查,小芬的母親於2007年間到廟裡拜拜,結識廟祝了陳男,並認他為「乾爹」,經常邀陳男到家中作客。陳男於2008年起,就經常趁當時讀高一的小芬寫功課時,對小芬上下其手;小芬雖告訴母親,但陳男解釋是用氣功幫小芬胸部發育。
小芬的母親雖然不悅,但也沒有多說,僅交代陳男「要我在場才可以」,陳男也向小芬母親道歉。
但高三起,小芬課業不盡理想,陳男以她功課不佳需作法消災解厄為由,要她脫衣,每次作法都會摸胸,陳男見小芬氣色不佳,也誆稱不作法會遇到不幸或發生意外,須補運;小芬也相信神明的存在,平均每個月讓陳男作法1次,甚至到外地讀大學、研究所,回家時陳男就會來作法,有時母親在場,有時不在。
2017年6月,小芬去看婦科,陳男以懷疑她墮胎為由,手指插入她下體檢驗,事後小芬告訴哥哥,才報警揭露廟祝的惡行。
小芬母親證稱,女兒有說遭陳男摸胸,陳男也說要用氣功讓女兒胸部變大,並向女兒道歉後就未再追究,女兒考大學時,怕被不好的東西干擾,而讓陳男作法,陳男作法時有伸進女兒內衣裡面。
小芬控訴10年間遭陳男猥褻、性侵50多次,苗栗地院一審調查認28次,判陳男6年6個月;陳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改認21次,改判4年10月。
小芬也另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求償4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為逞性慾之滿足,恣意以利用宗教迷信等違反被害人意願,自被害人於少女時起,即對其為猥褻犯行,長達近10年,嚴重侵害被害人影響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
但法官衡量陳男現年70歲,已罹患多種慢性病,且現無業,經濟均靠家人接濟,名下也無財產,以130萬元為適當。其中,小芬已領得犯罪被害人補償金30萬元,因此扣除上開已領得30萬元補償金額後,小芬尚得向陳男求償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