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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父護女刺死糾纏運將 二審改判6年2月

護女心切的蔡父,一時衝動持刀刺死汪姓計程車司機。(資料照)

護女心切的蔡父,一時衝動持刀刺死汪姓計程車司機。(資料照)

2019/07/30 12:0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蔡姓男子不滿汪姓計程車司機長期到住家附近糾纏愛女,甚至出言恐嚇「如果亂交男友就要你死」,慎而涉嫌持刺死他,被高雄高分院依殺人罪,判處徒刑6年2月,比原審少4月,可上訴。

據了解,汪姓被害人為計程車司機,對時常搭他車的蔡姓女子產生好感,並自2015年11月開始追求被婉拒後,竟失去理智,涉嫌對她騷擾、恐嚇,或傳送恐嚇、辱罵簡訊,甚至頻繁駕駛計程車至蔡女住處附近徘徊、守候,或於清晨敲打蔡家住處大門。

蔡父不堪其擾曾與汪起口角衝突,並經當地里長多次介入勸阻、協調,但都沒有獲得汪善意回應,讓蔡父飽因而受折磨,毫無安寧可言,女兒則精神疾病加重,蔡父為此對汪漸生恨意。

2017年3月30日清晨,汪又到蔡家住處附近巷口停留,與蔡父發生激烈口角爭執,並對蔡父恫嚇「如果蔡姓女子亂交男朋友就要讓她死」,更嗆說如果不是看蔡父年紀大,也要找人處理他,蔡父怒不可抑,返家取出水果刀, 從計程車車窗外朝駕駛座內汪男胸、腹部等要害部位猛刺致死。

高雄地院審酌蔡不堪汪男長期騷擾恐嚇才鑄成大錯,並已致歉及賠償部分金額,情堪憫恕,處徒刑6年6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再從輕發落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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