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讓法官心軟就會贏!物流業司機GG了
示意圖,物流業司機以駕車為主要工作。(取自Google)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林姓物流業司機被吊扣駕照1個月,這個月他仍冒險上路送貨,卻又因未繫安全帶被查獲,且發現駕照吊扣期間仍繼續開車!開罰1萬500元且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考領照駕,他向法官情求,他是物流司機,他願意罰錢但需要駕照以維生度日?法官表示雖值得同情,但監理所或法院均無裁量權限,除非修法,該罰就是要罰。
判決書指出,物流業司機林男2017年11月開小貨車送貨,經南投縣埔鎮中山路四段, 因「車禍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逃逸」的違規行為,被監理所裁罰,且2019年4月9日起至同年5月8日止吊扣普小型車駕駛執照1個月。
林男2019年4月11日9時許,駕租賃小貨車經南投縣埔里鎮育溪路送貨,被員警發現未繫安全帶,同時查出處於吊扣駕照期間仍駕駛汽車,這次未繫安全帶罰1500元,吊扣駕照期間又開車罰鍰9000元,並吊銷駕駛執照,1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這下他緊張了,沒駕照怎麼當物流司機?他提起行政訴訟,說他的工作是物流司機需要駕照,懇請不要吊銷駕照,但罰鍰願意繳納,以此警惕自己,真的需要這份工作,全家都靠他工作養活,他沒工作生活沒辦法過下去等語。
經監理單位說明開罰過程無誤,被告也坦承這些違規行為,願意受罰,卻希望撤銷吊銷駕照的部分。
法官表示,該處罰是立法條文,無論監理所或法院都沒有裁量權限,林男雖說得很可憐,需駕照以維生度日,有可憫之處,但不是法官所能審酌且同情,林男所求於法無據,礙難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