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體有異物感 醉女控友性侵卻驗出他男DNA
2019/07/23 18:0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女子小芬(化名)指控王姓友人趁她在KTV酒後意識不清,起了歹念把她帶到旅館,男友整晚聯繫不上她,搜尋手機定位衝到旅館,才發現她全身光溜溜躺在床上,王男則在洗澡,怒控王男乘機性交罪,王男則稱因被小芬吐得全身都是,才去旅館盥洗,加上小芬下體驗出另名男子DNA,新北地檢署今予王男不起訴處分。
小芬指控,今年1月2日晚間,她與王男等人相約在基隆市一家KTV夜唱喝酒,她喝到爛醉如泥,凌晨近7時許,王男叫了台計程車,把她載到新北市三重區一間商旅,趁她酒醉無法抗拒硬上性侵,男友聯絡不上她,利用手機定位才找到她在旅館,未料進了旅館卻發現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她被男友搖醒後感覺下體有異物感,懷疑遭到王男性侵怒而提告。
王男到案後供稱,當天小芬在計程車上嘔吐,她被吐到全身都是,加上不知道她家在哪裡,經小芬同意才把她帶到旅館,否認有脫光小芬衣服性侵。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小芬下車後仍可自己行走,僅由王男攙扶,並未到爛醉地步,加上小芬下體驗出另名男性DNA,小芬男友則說,進旅館時追問王男:「怎麼回事?」王男只回要他去問小芬「選誰?」坦承當時王男在洗澡,未看到兩人互動,檢方因此認定無法憑小芬單一指述王男犯行,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