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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兒」代表會主席行賄 每票行情出爐

代表會主席簡建成被控以1票5000元行賄,遭法院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4年。(資料照)

代表會主席簡建成被控以1票5000元行賄,遭法院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4年。(資料照)

2019/07/19 13: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北市烏來區代表會主席簡建成,因「護兒」風波遭判刑確定。去年選舉期間,簡男又被控以1票5000元行賄,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簡男有期徒刑1年8月,褫奪公權4年;至於簡的蔡姓樁腳則獲判1年6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2年。仍可上訴。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簡建成賄選前已是烏來區區民代表兼代表會主席,竟輕忽選舉制度是民主政治最主要表徵與基石,以金錢介入選舉;蔡姓樁腳為貪小利幫簡賄選,嚴重妨害選舉公正、公平與純潔性,依法對兩人判刑。

至於已定讞的「護兒」案,原審在判決書內批簡建成,認為他身為區代表會主席,本為人民表率,竟為袒護兒子對執法員警施以強暴妨害行為,已侵害公務員執行尊嚴、藐視公權力,並造成警方值勤時人生安全感到威脅、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之嚴正性,影響社會秩序,且事後一再飾詞狡辯並指責警員或卸責,屬犯後態度不佳之徒。

原審後來依妨害公務罪判簡建成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但高等法院認為,簡父在當時情境下本於父子之情維護兒子簡志鴻,應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1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需向公庫支付8萬元,並接受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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