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 高院准三團隊對王景玉擴大「精神鑑定」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王景玉涉割喉殺害北市3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都以他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王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審理時同意律師團聲請,日前已對王景玉進行「擴大精神鑑定」,分別由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台大醫院醫師吳建昌和台北榮總醫師劉英杰等三個團隊,就王景玉的矯正教化、再社會化展開「新一輪」的鑑定,以及就精神鑑定和心理衡鑑,進行兩個「補充鑑定」。
被害人「小燈泡」父母今未出庭,針對被害家屬對王景玉再度鑑定,甚至是擴大精神鑑定等看法,辯護律師李宣毅指出,家屬目前仍在復原期,對於王景玉殺害「小燈泡」,心情上難免有波折,希望能儘早回復以往正常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高院這次同意對王景玉擴大精神鑑定案,沈勝昂團隊部份,除沈之外,還邀請輔大臨床心理系教授黃健加入,已於七月十日起對王展開訪談等相關鑑定工作,團隊成員還包括中國醫藥大學臨床心理師莊婷。
此外,由於王景玉隨機殺人案引起社會恐慌,但一、二審都僅判他無期徒刑,高院月前就現行矯正、處遇制度和功能等面向一旦重返社會等問題,函詢法務部,法務部已回函答復矯正機關相關矯正、觀護負責事項。
高院今提訊王景玉,也進行延長羈押庭,王表示沒意見,高檢署檢察官陳正芬認為王景玉犯下隨機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應予延押,合議庭當庭裁示,王景玉有羈押必要,裁定自7月24日起延押2月。
此案源於,前年3月28日上午近9時,現年36歲的王男持刀在台北市內湖區隨機突襲殺害小燈泡,震驚全國。王落網後,自稱是古代帝王堯舜之一的堯,殺女童會有女人對他投懷送抱、替他傳宗接代;士林地院以兩公約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為由,僅判王男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認定,王男犯案時的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而顯著減低,適用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去年判他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且為降低王男再犯危險性,須刑後監護5年處分。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