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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男持槍恐嚇 偵訊時滿臉悔意 開完庭性侵家屬報復

    惡男持槍恐嚇女子,開完庭性侵對方家屬洩憤,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惡男持槍恐嚇女子,開完庭性侵對方家屬洩憤,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2019/07/11 20:2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方姓男子去年7月間為了幫鄭姓女子出氣,不僅打傷2名女子,鄭女甚至開槍示威,方男還拿衝鋒槍作勢開槍,嚇得被害女子跪地求饒,方男在檢警偵訊時一副悔意,表示從此為善,事後卻趁機性侵被害女子家屬。新竹地院認為方男惡性重大,除依槍砲及傷害罪判刑6年6月,並將性侵部分移由檢方繼續偵辦。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鄭女在新竹市笑傲江湖KTV與朋友因唱歌起爭執,相約隔天談判。40歲的方男到場幫助鄭女,將對方2名女子打得遍體鱗傷,還持改造衝鋒槍指著對方作勢開槍,二女嚇得跪地求饒。

    事後方男於偵訊時坦承犯行,向檢警承諾絕對不再找被害人尋仇。沒想到才剛開完庭,就跑去恐嚇2名被害女子及家人,並強索律師費用及入獄後安家費12萬元。不僅如此,還誘騙2女的家屬到摩鐵性侵。

    法官認為,方男犯行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極為惡劣,因此依槍砲和傷害等罪判處方男徒刑6年6月,併科罰金33萬元,性侵部分另移由檢方續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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