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31篇期刊不實獲無罪 女教授再爆偽造博士畢業證書
陳女為了到大學任教,竟花錢偽造UCLA博士畢業證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出入境資料、不起訴書等,被判1年8月,法官認為她無前科,緩刑4年,附帶向公庫支付15萬元。(情境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008年在逢甲大學自動控制工程學任職的陳姓女教授,被指控升任副教授及教授有31篇期刊不實,此案無罪定讞,她則失去教職。2016年陳女為了到勤益科大任教,竟花錢偽造UCLA博士畢業證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出入境資料、不起訴書等,勤益科大查詢UCLA馬上露餡,陳女被判1年8月,法官認為她無前科,緩刑4年,附帶向公庫支付15萬元。
據悉,陳女(47歲)自2000年8月任逢大航太系助理教授,2003年任自動控制工程學系助理教授,2005年申請升等為副教授,2008年升等教授,她在履歷表填載其在期刊公開發表過的論文,被逢甲大學發現有31篇出現各種類型不實,當年檢察官依偽造文書起訴,台中地院一審判1年6月徒刑,二審改判無罪定讞。
上述案件2010年曝光,陳女遭逢甲大學解職,且失去教授資格,雖然無罪定讞也失去教職。
判決書指出,陳女約2011年間花了不詳金錢給「Jack」(綽號),偽造陳女在2011年3月20日於UCLA博士班畢業證書,並偽造不實UCLA成績單、校友證、畢業論文等資料。
如此還不夠,陳女又與「Jack」偽造「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表示陳女在上述日期有出入境事實,另自行變造一份偽造文書不起訴書內容,將文字加以遮蔽刪除而變造。
2016年陳女想應徵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教職,把上述偽造資料,包括UCLA畢業證書、畢業論文、成績單、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及變造的不起訴處分書,併入「陳博士個人資料」,郵寄至勤益科大,勤益科大經查證,接洽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查後,發現上述文件都是假的,該校也無陳女所稱線上博士學位課程,因而查悉上情。
被告坦承犯行,審酌其無前科,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8月,給予緩刑4年,附帶向公庫支付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