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不在家 送貨員代簽請鄰居轉交的下場是…
新北地檢署予周男緩起訴,但要他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張姓買家訂購了一台空氣清潔機,新竹物流公司周姓送貨員送貨時,張姓買家不在,周男竟貪圖一時方便,請鄰居代收,自己則在客戶簽收單上簽署「張」,張姓買家發現後怒告周男涉嫌偽造文書,周男坦承犯行,新北地檢署予以緩起訴,但要他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今年3月19日上午11時許,42歲周男將空氣清淨機送至張姓買家新北市三重區住處,但因無人在家,周男竟擅請鄰居代收,還在客戶簽收單上簽下「張」,代表張姓買家已簽收,張姓買家回家後發現遭冒簽名,怒而提告。
庭訊時,周男坦承犯行,檢方考量他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加上張姓買家也同意予以緩起訴,因此處分緩起訴,但周男得參加6小時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