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鎮代被提當選無效之訴 幫忙買票的繼父被刑3年半
楊姓鎮民代表去年底選舉期間因涉嫌賄選被屏東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涉嫌幫他買票的徐姓繼父則被屏東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半。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楊姓鎮民代表去年底選舉期間因涉嫌賄選被屏東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涉嫌幫他買票的徐姓繼父則被屏東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半,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徐姓男子去年底選舉期間,為了幫參選鎮民代表的兒子助選,涉嫌將5千元交給郭姓友人代為向黃姓選民家人買票,結果遭到檢調查獲,徐、郭2人被依違反選罷法送辦及起訴。
郭男應訊時坦承收錢幫忙行賄,徐男則否認拿錢給郭男買票;法官審理後,採信檢方所提賄選事證,郭男坦承犯行,已知悔悟,判刑1年半,緩刑4年,應向公庫支付4萬元,褫奪公權2年,矢口否認犯行的徐男則被判刑3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