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座高中少女太誘人 摸她大腿6分鐘、公車癡漢賠10萬
橋頭地院依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處趙男徒刑7月,緩刑2年。(示意圖)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去年4月一名身穿運動服的17歲高中少女,搭乘公車上學時,遭鄰座的公車色狼伸手上下撫摸大腿,少女雖一再閃躲,趙姓男子仍不放手,前後猥褻長達6分鐘直到他下車為止,少女案發後報警循線逮捕趙男,趙坦承犯行與少女家屬10萬和解,橋頭地院依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處趙男徒刑7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趙姓男子去年4月25日上午8 時10分許,自高雄市楠梓區之都會公園公車站,搭乘公車擬前往高雄楠梓火車站,上車後在後排的座位,與一名高中少女比鄰而坐。
當時少女身著高中運動服,趙男竟伸手上下撫摸其大腿,少女一再閃躲,趙男見少女未大聲呼救,不但持續撫摸,動作更加誇張,直到8時16分許公車抵達楠梓火車站,趙男才匆匆下車,前後時間長達6分鐘。
受辱少女事後愈想愈生氣,決定報警處理,經調閱相關監視器,循線逮捕趙男。
趙男到案坦承犯行向少女及其家屬道歉,並同意支付10萬元和解金,前後並已先行支付7萬元,橋頭地院依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處徒刑7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