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蟲衝腦!軍人與小女網友開房間 1砲和解價25萬元
2019/06/11 10:1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3年在空軍某聯隊服役的楊姓軍人,他在同年從網路動漫聊天室結識國中畢業的小琪,小琪念高一時,楊男與其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還帶未滿16歲的小琪上賓館「開房間」,後來被小琪與家長告上法院,因楊男已在二審認罪、賠25萬元給小琪一方和解,台南高分院依與幼女性交罪判楊男6個月徒刑。
案發後,楊男對服役部隊寫下悔過書,空軍聯隊對他做出懲處,目前已退伍。
判決指出,2013年間,畢業於空軍某學校的楊男,服役於空軍某聯隊第二聯隊修護補給大隊的分隊單位,他在2013年7、8月間在某網路動漫聊天群組結識甫從國中畢業的女學生小琪。
直到小琪念高一時,楊男與小琪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他明知女方還未滿16歲,竟於2014年1月15日下午與小琪到台南市1間賓館「開房間」,並徵得小琪同意,與女方發生1次性關係。
事後,小琪的父親得知此事提告,後來案子上訴到台南高分院,楊男坦承犯罪、表達後悔之意,並賠償小琪一方25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二審合議庭認為楊男當時是現役軍人、未戮力從公保家衛國,明知小女友未滿16歲還與其發生性行為,影響女方人格發展,但因發生性行為時,小女友也同意,情節尚非嚴重,因此判處6個月徒刑,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