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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陷害同僚 志願役士官竟拆軍卡零件丟出營區

桃園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將陳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將陳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19/05/31 23:3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陸軍志願役士官陳姓男子在桃園市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服役,2016年11月21日,他拆下軍用大貨車的空氣濾清器、安全帶丟出營區外,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將他提起公訴。

陳男2016年11月間在601旅飛機保修廠附件工廠擔任飛機結構修理士,檢方說,他疑因與同僚結怨,想讓同僚負責的裝備出現缺失被檢討,同年月21日執行營區衛哨警戒勤務時,拆下停放在哨所旁的軍用大貨車上的空氣濾清器與安全帶,丟出營區圍牆。幾小時後,其他軍人打算開軍用大貨車外出採買,發現車子有異狀,一檢查發現,空氣濾清器與安全帶竟遭人拆除。

軍方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拆除空氣濾清器與安全帶的人,就是陳男,他雖矢口否認,仍被軍方送辦。

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依陸海空軍刑法第59條「毀壞軍用工廠、倉庫、船塢、橋梁、水陸通路、油料、糧秣或製造武器、彈藥之原料或其他重要軍用設施、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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