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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友購新婚屋起貪念 惡夫妻狠削135萬遭訴

新北地檢署(見圖)依涉犯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陳女夫婦。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見圖)依涉犯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陳女夫婦。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陳慰慈攝)

2019/05/31 22:5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女子得知朱姓友人打算購屋當新房,朱男看中一間開價1198萬元的中古屋,陳女聲稱可幫忙議價,與其夫向賣家砍價至1025萬元後,卻誆騙張男以1160萬元成交,從中詐取135萬元,事後張男上網查詢實價登錄資料才知被騙,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陳女夫婦。

與女友穩定交往的朱男,2016年9月間打算購屋當新房,陳女介紹他到新北市林口區自己居住的社區看屋,張男看中社區張姓住戶的房子,陳女自稱與張姓屋主熟識,可代為議價,張姓屋主一開始開價1198萬元,陳女與丈夫砍價到1025萬元,但夫妻卻起了貪念,向朱男謊稱成交價是1160萬元,朱男因此分次付給陳女1160萬元購屋款,另給陳姓夫婦代書費等相關稅費及17萬4000元佣金,共45萬元。

去年1月,朱男拿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影本後,上網查詢實際登錄資料,才發現成交價僅1025萬元,竟是陳姓夫妻從中賺取差價,憤而提告。

庭訊時,陳女夫婦辯稱朱男當初沒錢付訂金與頭期款,才要他們先出面買下這間房屋,之後才再轉賣給朱男,再轉賣當然價錢會比先前高,否認犯行。

張姓屋主則出面證稱,購屋時,陳女夫婦表示是代友人購屋,雙方最後約定以1025萬元出售。 

檢方調查,期間朱男有分次匯款至陳女及履約保證專戶,並非如陳女夫婦所稱沒錢付訂金與頭期款,因此不採信夫婦倆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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