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女王批微整形後視力減退、長木偶紋 被控誹謗獲判無罪
先鋒投顧前董事長林寶珠臉書怒罵整形名醫蔡家碩挨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林寶珠無罪,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基金女王」封號的先鋒投顧前董事長林寶珠,2016年4月至醫美診所注射玻尿酸,事後在臉書發文痛批整形名醫蔡家碩是「惡醫」,害她長出「木偶紋」,蔡姓醫師認為名譽受損,控告她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起訴林寶珠;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林寶珠無罪,可上訴。
林寶珠透過電話得知獲判無罪後,第一個反應是:「無罪喔?太好了、太好了,真好」,「醫師叫我一次打20c.c.,而且他打的是暴痛玻尿酸,怎麼可以這樣打!」林寶珠指出,醫師建議她施打玻尿酸加微晶瓷共20.5cc,其中太陽穴建議10c.c,下巴實際施打5c.c,半夜連吃5次止痛藥也不能停止暴痛,挨告3年多來受盡精神折磨,她的原意只是要提醒大家風險,謝謝法官勘驗就診錄音錄影帶,還原事實。
林寶珠當時在臉書PO文指出,2016年4月1日她到該診所打玻尿酸,整形名醫蔡家碩評估後,建議她在太陽穴、法令紋、下巴總共至少注射21.25c.c.,但她控訴蔡術前沒讓她簽風險告知說明書,且未穿醫師袍就醫療,打玻尿酸時疼痛異常,比生孩子、插胸管還痛,回家吃了止痛藥也止不住,痛訴蔡是「惡醫」,術後長出木偶紋,甚至讓她視力大為減退。
蔡認為林寶珠的木偶紋是本來就有的,與手術無關,是本來就有的,林PO文貶損他的名譽,且他實際只有幫她注射7c.c.玻尿酸,林所言不實。
檢方查驗病歷,發現蔡確實只注射7c.c.玻尿酸,且林寶珠是先發文稱視力減退,才去看眼科,發文指當下視力減退,是僅憑自己的猜測,缺乏專業依據,「惡醫」一詞顯已貶損蔡的名譽,檢方去年8月依加重誹謗罪、公然侮辱罪起訴林寶珠,但法院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