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警鬧離婚燒炭還獲表揚?桃警搞烏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頒贈員警榮譽狀卻鬧烏龍,引起熱議。(記者周敏鴻翻攝)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頒贈員警榮譽狀卻鬧烏龍,引起熱議。(記者周敏鴻翻攝)

    2019/05/24 17:0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22日以局長陳國進名義,頒贈榮譽狀給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警員劉維勳,豈料榮譽狀上的文字未在新聞標題「與妻鬧離婚,車上燒炭被巡邏警救回」加上引號,讓外界一度誤會劉維勳是燒炭當事人。警局今天已緊急收回榮譽狀重製,彌補文書作業的錯誤。

    榮譽狀上寫道:桃園分局中路派出所同仁劉維勳,與妻鬧離婚,車上燒炭被巡邏警救回,具體優良事蹟足堪表率,特頒榮譽狀以資表揚。

    其中「與妻鬧離婚,車上燒炭被巡邏警救回」是本報4月5日的新聞報導標題摘要,因榮譽狀上未加上引號,讓外界誤會成「劉維勳,與妻鬧離婚,車上燒炭被巡邏警救回」,搞出大烏龍。

    警局緊急收回榮譽狀,陳國進也已向劉維勳致歉,警方強調,重製的榮譽狀會再頒給劉維勳,且他的嘉獎等獎勵將不受任何影響。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