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被關留1公克毒品 她轉賣賺2千判刑3年2月
二審法官考量伍女賣的毒品甚少,且供出來源是前男友,酌予減刑,改判3年2月。(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多項毒品前科的伍姓女子,前男友犯罪被羈押,留下1公克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她卻以2000元轉售被捕,台中地院判刑4年,她上訴指控前男友逼她販毒,伍女的母親也作證說,女兒曾被前男友囚禁凌虐,販毒全是前男友所逼,聲請法院以「顯可憫恕情」減刑,二審法官卻認為,伍女的前男友於案發前3天被羈押,不可能操控威脅伍女,伍女販毒亦無值得憫恕之處,但考量她賣的毒品甚少,且供出來源是前男友,酌予減刑,改判3年2月,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高中肄業的伍女,有多次吸毒前科,去年1月19日凌晨,其藕斷絲連的前男友犯罪羈押,事隔3天,同年月22日,伍女化名「純愛」,透過臉書訊息,賣少量安非他命給黃姓男子,得款1000元。
伍女沒料到,黃男會被警察抓到,還聯合警察「釣魚」,黃男又聯繫「純愛」,願以1000元再度購毒,雙方約在夾娃娃店面交,伍女被埋伏員警逮捕,查獲0.11公克的少量安非他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二級毒品,是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重罪,台中地院認定伍女販毒兩次,其中一次未遂,但犯後自白坦承犯行而減刑,判處徒刑4年。
伍女上訴宣稱,毒品是前男友留下,重量僅1公克,她吸掉一部分,黃男想買毒品,卻找不到她的前男友,才會改為聯繫她購毒,她販毒是被前男友威逼脅迫,伍女的母親也作證說,女兒曾被前男友監禁毆打,拿香菸燙身體凌虐,分手後仍不斷騷擾糾纏,女兒會涉入販毒案,全是被前男友脅迫,聲明援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
不過,伍女的前男友承認被羈押前,留1公克安非他命給伍女,卻否認脅迫販毒,他也從未教唆逼迫伍女販毒,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伍女第一次販毒,已是前男友被羈押後的第3天,不可能威脅操控伍女,伍女行為並無可憐憫之處,但伍女賣的毒品甚少,且供出毒品來源而酌予減刑,改判徒刑3年2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