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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中配結婚只為方便入境 台灣夫訴離獲准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9/05/19 20:1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簡姓男子指控周姓中國籍妻子婚後拒絕來台同居,也不告知地址及網路聯絡方式,每次來台前打未顯示號碼電話要他買機票,待了5天把他家當旅館,拿他信用卡消費美容保養品後,拍拍屁股走人,甚至坦言「結婚只是為了方便入境」,他最後決定訴離,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准離婚!

簡男提訴指出,他經由網路結識周女,2人於2015年間結婚,婚後,他才發現周女曾離婚且育有一名小孩;不僅如此,周女至今仍拒絕告知她的地址及網路聯絡方式,每年入境前,都打未顯示號碼的電話,請他買機票,入境後,購物費用全用他的信用卡支付,幾乎都買美容保養品。

簡男還指,周女每次只在他家住5天就離開,甚至表示:「結婚就是為了方便入境台灣」,由於妻子拒絕來台定居及履行同居義務,只把他家當旅館,偶而來台消費購物,要他付錢,導致他屢遭親友及管區警察、移民署質疑是假結婚,當他提出離婚請求時,周女反而要他賠償。

簡男最後以無法知悉妻子下落,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存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訴離;簡男母親也出庭指證,婚後,她有贈送鑽石及項鍊給媳婦,問她要不要長住台灣、幫兒子生小孩?周女都笑而不答,不僅如此,周女每次來台只停留幾天,有時整天都看不到人。

此外,依移民署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周女婚後雖每年都有入境台灣,但每次僅停留4日至10餘日即出境,加上經網路公示送達通知,她仍未到庭爭執或提出書狀陳述。法官據此判定,周女主觀上無意維持婚姻,客觀上雙方婚姻也有名無實,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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