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破案績效竟給錢收買竊賊 新北8警GG了
新北8警疑為爭取績效,涉製作不實筆錄,新北檢地檢署檢察官發現主動偵辦。(記者陳慰慈攝)
首次上稿 15:20
更新時間 21:35
〔記者陳慰慈、徐聖倫/新北報導〕又傳出警察為爭取績效,製造不實筆錄,涉嫌偽造文書遭法辦。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機車竊盜案時,不約而同發現前年5月至去年10月間,三重、永和、三峽、樹林、蘆洲(前任職三重)等五分局8名員警(其中一人已調回高雄)疑為爭取績效,製作假筆錄。檢方晚檢間複訊,三峽分局洪姓警員、樹林分局高姓警員訊後無保請回,其他5名員警仍在訊問中。
據了解,檢方發現同一被告竊案,均由同一分局偵破,察覺有異,追問後犯嫌自爆,若犯下竊盜案,主動通報警方,換取金錢回報,案件變成是警方主動查獲偵破,而價格也依現行犯或函送地檢署而有所不同。
新北檢發現後主動簽分偵辦,今天上午指揮新北市警局督察、政風人員,至涉案8名員警個人、辦公處所進行搜索約談,預計晚間移送新北檢複訊,三重分局張姓警員因家中有事,今未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