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酒駕這下GG了!判刑5月易科罰金要30萬元
南投地院法官對再度酒駕的劉男加重其刑,判刑5個月若易科罰金要30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劉姓男子先前已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完畢,又喝醉騎機車,失控追撞停等紅燈的汽車,警方前來處理發現他酒氣沖天,酒測值每公升高達1.62毫克,因是累犯加重其刑,南投地院易判決有期徒刑5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30萬元,代價不小。
這名劉姓男子前年就因酒駕被南投檢方緩起訴,但後來緩起訴撤銷,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被改判有期徒刑3個月,他也易科罰金完畢。
今年1月8日下午他又開喝,喝了不少枸杞酒,傍晚近6點騎機車上路,喝醉的他騎到一個路口,完全沒有煞車就追撞正在停等紅燈的一部汽車,他僅挫傷和擦傷,汽車則有毀損,警方前來處理該事故時,劉男一身酒味,經呼氣酒測,酒測值達每公1.62公克,已到爛醉地步。
由於劉男是酒駕累犯,南投地院法官予以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若易科罰金以2000元折算1日,罰金折合新台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