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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攏共」騎士闖紅燈肇禍還大言不慚 害母子傻眼楞在街頭

兩輛機車在圖中路口發生碰撞。(記者許國楨翻攝)

兩輛機車在圖中路口發生碰撞。(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9/05/08 14:02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前天一早騎車外出趕著買早餐,結果行經北屯區一處路口闖紅燈與一對騎車雙載的母子碰撞雙雙倒地,未料他還裝得很大器表示「我沒怎樣」,就離開揚長而去,留下這對受傷的母子好傻眼楞在現場,警方獲報循線揪出張男到案,除先開出一張闖紅燈罰單,再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

台中市第五分局交通分隊當天清晨獲報轄內軍功路與軍和街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趕往處理,47歲的王姓女騎土向警方說,稍早約7點多騎車載兒子上學途中,沿軍功路騎乘才剛過綠燈的軍和街,就被一輛沿軍和街準備橫越軍功路的闖紅燈騎士碰撞,未料對方撞後未留在現場反表示,「我沒怎樣、沒關係」,隨即騎上機車離開。

王女說,她當下與兒子根本來不及反應,只能傻眼又無助的楞在現場,還好有路人幫忙協助就醫,所幸她與兒子僅小挫傷沒有大礙,但希望警方揪出肇事者討公道。

警方隨即調閱路口監視器,根據機車車牌以車追人,通知肇事的53歲張姓騎士到案說明,他因急著要買早餐並準備上班,因此未注意到號誌狀態與王女機車發生碰撞,以為對方與自己都沒有大礙才離開;警方發現張男涉及闖紅燈情事,立即開立一張闖紅燈罰單,另肇事離開現場未救護或協助就醫,再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張男送辦。

交通分隊長李建興呼籲,發生車禍未盡「在場義務」,讓被害者或執法人員得知其真實身分,若是財損事故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對造當事人受傷,則涉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嫌,不論狀況如何,肇逃都將都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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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機車倒地,張男竟騎車離去。(記者許國楨翻攝)

王女機車倒地,張男竟騎車離去。(記者許國楨翻攝)

張男機車上還有明顯擦撞痕跡。(記者許國楨翻攝)

張男機車上還有明顯擦撞痕跡。(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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