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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言辭!法院認證罵人「張淑晶」 屬公然侮辱

    新北市1名吳姓社區管委會主委,2年前與一名婦人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大罵「這種人跟張淑晶一樣,肖查某!」等字眼,卻遭提告。吳男最終被以公然侮辱罪名判刑。圖中間者為張淑晶。(資料照)

    新北市1名吳姓社區管委會主委,2年前與一名婦人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大罵「這種人跟張淑晶一樣,肖查某!」等字眼,卻遭提告。吳男最終被以公然侮辱罪名判刑。圖中間者為張淑晶。(資料照)

    2019/05/05 21: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1名吳姓社區管委會主委,2年前與一名婦人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大罵「這種人跟張淑晶一樣,肖查某!」等字眼,卻遭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吳男已經貶損對方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高院也維持一審判決定讞。

    綜合媒體報導,新北市新店區2年前9月發生一起「社區糾紛」,吳男以非住戶為由制止婦人進入社區,對方則堅稱「權狀的名字是我弟弟」,2人隨後爆發激烈口角,吳男在爭吵時直指婦人不當檢舉、勒索社區住戶200萬,一氣之下罵出「這種人跟張淑晶一樣,肖查某!」、「告訴妳不是發瘋就有用」等語,後來遭婦人提告。

    法院認定,事發當時還有許多住戶在場,吳男辱罵婦人「張淑晶」、「肖查某」等字眼,將婦人比喻新聞人物,主觀上具有貶損婦人名譽的意思;客觀上,「張淑晶」具有貶抑之意,吳男比喻足以減損婦人人格及社會評價,與公然侮辱罪要件相符。

    吳男則表示,沒有侮辱婦人的意思,說明這些字眼是因對方長期騷擾、勒索住戶,還拿手機追趕住戶安寧,才針對此行為進行評論。

    法院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吳男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5萬元;高等法院也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定讞。

    「張淑晶」這惡名因2013年在租賃契約上動手腳,以弱勢族群為目標加收押金,又以只要房客敢退租,她就索取高額賠償金,而有「惡房東」的稱號,日前化名帳號「福營annie」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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