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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領高鐵遺失物18次 他得手金戒指、手機、菸酒等財物

    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吳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吳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19/05/01 11:04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吳姓男子得知台灣高鐵公司拾獲許多乘客的遺失物,涉嫌連續詐領18次,得手金戒指、手機、洋酒、高粱酒、電子菸、香菸等物品,其中去年2月18日、2月23日,他甚至一天跑3個車站詐領遺失物,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吳姓男子(47歲)供稱,他因經濟狀況不佳,發現台灣高鐵公司都會在網路上公告遺失物招領後,認為有機可乘,就到各處高鐵車站向站務人員謊稱自己是遺失物的主人,領取遺失物。

    檢方統計,從2016年10月7日起到2018年2月23日止,吳男共詐領遺失物得手18次,領得的遺失物包括金戒指、香菸、電子菸、高粱酒、巧克力、洋酒、手機、羽絨衣、茶葉禮盒、睡袋等物品,價值不斐。

    其中去年2月18日,吳男一天跑了南港、板橋、新竹車站,詐領3次,數日後的2月23日,他又如法泡製地跑了台中、苗栗、桃園車站,再度詐領3次得手,檢方說,他為了詐領遺失物,搭著高鐵東奔西跑,因領取遺失物的次數過於頻繁,被台灣高鐵公司人員發現有異報警送辦。

    吳男坦承詐領遺失物,檢方今天偵結,已依詐欺罪嫌將他提起公訴,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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