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3網友臉書「按讚」挨告 基檢不起訴:只是瀏覽行為

基隆地檢署認定,「按讚」為瀏覽網站的行為,僅只是顯示看過文章,並未進一步「留言」,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地檢署認定,「按讚」為瀏覽網站的行為,僅只是顯示看過文章,並未進一步「留言」,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記者林嘉東攝)

2019/04/26 15:1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鍾姓男子在黃姓里長的臉書PO文,指控對手陣營的林姓女里長候選人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吸引江姓等3名里民「按讚」;不甘被誣指貪污的林女,對3人提告。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3人「按讚」為瀏覽網站的行為,僅只是顯示看過文章,並無妨害林名譽的犯意,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指出,臉書因為操作簡單、便捷,已成為大眾交流情感、拓展人際關係的重要溝通平台,網友在發文者PO文後,在文章後方設按「讚」及「留言」的選項,點擊按「讚」,僅在網頁上留下紀錄。

依一般使用習慣來說,僅只是對發文者表示認同,或只是瀏覽過文章,僅屬一般瀏覽網頁的行為,且江姓等3里民也未在留言區做出回覆或分享、散布,並無妨害林名譽的犯意,因此處分江等3里民不起訴。

不過,鍾男在黃姓里長的臉書上,PO文「前許姓里長任內,因藉勢藉端勒索財物,被基隆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還好沒讓他老婆當選」。

另PO文「多數居民是理智的,不會因為幾個短視近利的歐巴桑助選員而投給貪污二人組」,被林女提告指控妨害名譽。

基隆地檢署認定,鍾男明知是許被基隆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不是許的太太,竟在臉書上亂PO文,觸犯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2罪,今天將鍾提起公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