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萬調查妻外遇 跟監第一天就被發現讓他怒了
警方將劉男逮捕。(資料照,記者王宣晴翻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5歲劉姓男子花3萬元委託44歲陳姓男子幫忙調查妻子外遇,未料第一天就被發現,劉男不爽抱怨,陳男酒後不滿打電話嗆聲,找劉男輸贏,劉男找周男及其他4人約陳男談判,圍毆陳男並涉嫌朝陳男手臂開了一槍,陳男到案後堅稱,是他開槍擊傷自己,具狀撤告,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劉男,劉男涉嫌殺人未遂罪部分獲不起訴。
檢警調查,劉男懷疑妻子出軌,花3萬元聘雇陳男調查,未料陳男跟蹤第一天就被發現,劉男氣得找陳男理論,不料陳男仗著酒意嗆聲:「錢都還你了,不然你想怎樣,來輸贏啊!」雙方發生口角,相約在新北市五股區的鐵皮工廠談判。劉男找來周男等人助陣,並帶著一把制式衝鋒槍,開車將陳男帶到工廠,到場後眾人先狠揍了陳男一頓,接著朝地上開了一槍示威,還射傷了陳男左手臂,事後劉男被依涉犯殺人未遂等罪送辦。
開庭時,劉男坦承有用手機毆打陳男,同行綽號「阿弟仔」的小弟有朝地上開一槍,打算恐嚇陳男,未料陳男衝上前奪槍,射擊自己的左手臂,還對他們嗆聲:「我沒在怕的!」眾人看到後連忙將陳男送醫,他還給了陳男15000元醫藥費才離去,表示絕無殺害陳男之意。
陳男自承未被脅迫自行上車,是自己射傷左手臂的,急診3日後就出院,檢方認為陳男傷勢僅構成傷害罪,加上表示不願對劉男提告,因此劉男遭控殺人未遂罪處分不起訴,但因持有具殺傷力槍枝,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劉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