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被控掏空大同電信 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二度不起訴

林蔚山夫婦去年5月獲不起訴後,高檢署發回再議,台北地檢署仍認定大同賣設備的價格並無不合理,今將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二度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林蔚山夫婦去年5月獲不起訴後,高檢署發回再議,台北地檢署仍認定大同賣設備的價格並無不合理,今將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二度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9/04/25 12: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威達雲端電訊於2012年3月間公告,以1.5億元收購大同集團旗下子公司大同電信百分之百股權,後來威達以大同電信名義,控告大同集團前、後任董事長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涉嫌於2010年間賣電信設備給大同電信時,以墊高價款等方式掏空大同電信上億元;林蔚山夫婦去年5月獲不起訴後,高檢署發回再議,台北地檢署仍認定大同賣設備的價格並無不合理,今將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二度不起訴。

檢方調查,大同電信(現為威達雲端旗下)提告事由,是以不同時期的設備比價,推論大同集團當初的交易價格被高估,認為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涉損及大同電信的權益,而對2人提告背信。

檢方調查後發現,大同集團於不同時期出售電信設備,相關交易價格均未背離行情,認定交易價格仍屬合理範圍,所以認定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被控背信等罪的罪證不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